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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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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和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局、公安部治安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的<<军警民联合护线协议>>、<<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军区司令部通信部、四川省邮电管理局关于开展军警民联合保护通信线路工作的通知>>(川公厅治法[2000]206)的要求,为确保我市通信线路的安全畅通
,要做到: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护线领导。二.强化宣传,增强全民护线意识。三.明确职责,全面落实护线责任。四.建章立制,形成护线长效机制。五.防打结合,抓好源头震慑犯罪。
1997年5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原乐山市划出眉山、仁寿、彭山、洪雅、丹棱、青神等六个县,成立眉山地区。2000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同年7月眉山市军警民联合保护通信线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004年5月市军警民护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市军警民护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军警民护线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全市军警民护线日常工作和组织管理。对县一级的军警民护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比、指导。
专项行动
 
根据《四川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和省政府2005年12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06年元月初至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联系信息


单位地址 :眉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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